高**南环路以南、高淄路以西地块,位于**省**市高**南环路以南、高淄路以西,占地面积23814m2,经调查该地块原为田镇街道**村以及和谐村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大豆等作物,2016年由****公司在地块内部分区域进行开发建设,后由于各种原因,****建设部分地基便停止开发;2016年建设停止后,该区域闲置,长满杂草,其他区域继续种植玉米、小麦、大豆等农作物,2016年至今基本无变化。根据《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土地使用规划图》,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5年6月,****委托******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接受委托后,******公司迅速成立了土壤监****小组,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环发[2017]72 号)等技术导则的要求,安排工作组人员对项目地块的历史影像资料及水文、地质等资料进行收集、对地块附近村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及国土部门进行人员访谈,并对项目地块周围1公里的范围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历史上一直为田镇街道**村以及和谐村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大豆等作物;2016年,****公司对地块内部分区域进行开发建设,后由于其他原因停止开发,仅建设了地基以及部分楼体承重框架(框架高度约2~3m),建设过程中土方开挖深度3m左右,宽度为1m左右;建设过程中未发现污染痕迹,开挖土壤大部分用于回填,小部分用于地块平整,无外运土及外来土;地块现状及历史上均未发生过工业生产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污灌现象,无外来固废堆放及填埋。地块1公里范围内主要为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生产型工业企业,周边地块的历史活动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根据现场PID、XRF快检结果,地块土壤环境未因后期活动而受到明显污染。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环境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HJ 25.1- 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