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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9 10:19
辰水政〔2025〕34号
关于**县黄溪口镇双溪村等5个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变更事项的批复
**县****委员会、**县黄****委员会、**县****经济**社、**县****委员会:
你单位办理取水许可变更申请等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变更条件,同意你单位变更取水许可证法人信息。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六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根据你单位申请,同意**县黄溪口镇双溪村水塔饮水安全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D431223S2021-0021)由原法人徐强变更为米文秀;同意**县黄溪口镇郑、杨家饮水安全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黄溪口镇写字岩饮水安全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D431223S2021-0017)由原法人徐强变更为郑时安;同意**县黄溪口镇毛家田村集中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D431223S2021-0024)由原法人徐强变更为阮理龙,单位名称由**县****经济**社变更为**县黄****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N****223MF****588U变更为****1223ME****970L;同意**县黄溪口镇大湾村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D431223S2021-0113)由原法人徐强变更为舒友清。取水许可证中其他载明事项均不变更。
****水利局
2025年8月27日
**** 2025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