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浙江弘舟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
浙江-台州-三门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9 10:1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万套汽车后视镜****基地项目

**县海润街道泰康路17号

****年

**佳盛****公司

****拟投资2.7亿元,于**县海润街道泰康路17号,**年产50万套汽车后视镜****基地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0539m2,总建筑面积为45812.79m2。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项目间接冷却水经电除垢循环使用,不外排;直接冷却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并整体更换作为固废处置,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排放;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后再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最终****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注塑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造粒废气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油性漆涂装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自带除雾)+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水性漆涂装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压铸熔化废气收集后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压铸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抛光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固废须在规范的固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主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4、噪声:合理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是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9793 传真:****1184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