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碧痕镇国有资产(门面)公开
招租公告
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小学对面一楼临街门面(5间)公开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租对象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失信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法人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信用记录证明,自然人须承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招租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9日18:00,(9:00-12:00,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材料
1.自然人报名: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②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及权限)
2.法人单位报名: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竞租规则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物:******小学对面一楼临街门面,建筑数量为5间,建筑面积约30㎡,可现场勘验。
租赁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起租价:2200元/年/间,竞价幅度为每次1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价规则
1.采用现场竞价方式,由主持人宣布竞价开始及规则。
2.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不足2个的,按最低价(2200元每年每间)处理。
(三)款项支付
中标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租金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的视为违约。
四、租赁要求
1.竞租人报名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及所有招租条款,自愿承担相关风险,对标的物无异议。
2.中标人须在付清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研究同意,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
3.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承担并按时缴纳水电费等费用,按相关部门规定标准执行(以实际情况而定)。
4.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出租方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装修须事先提交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
5.承租人对租赁期间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全部责任,须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检查,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承租人须保持房屋及设施完好,按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搬离的物品视为放弃所有权。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招租过程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5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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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