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布时间:2025-09-09 09:46
辰水政〔2025〕15号
关于**县罗子山瑶族乡玉虎岭罗峰村等
5个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变更事项的批复
**县罗子山瑶****委员会、**县罗子山****委员会、**县罗子山瑶****委员会:
你们单位办理取水许可变更申请等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变更条件,同意你单位变更取水许可证法人信息。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六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根据你们单位申请,同意**县玉虎岭罗峰村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D431223S2023-0004)、玉虎岭村野鸡岩罗峰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D431223S2021-0066)由原法人米小勇变更为廖家五;同意**县罗子山瑶族乡**村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D431223S2021-0067)、**村集中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D431223S2021-0070)由原法人米小勇变更为米长城;同意**县罗子山瑶族乡百堰溪村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由原法人米小勇变更为舒玉娟。取水许可证中其他载明事项均不变更。
****水利局
2025年8月18日
**** 2025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