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国拍卖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总局令第12号)《**省公共**交易平台抵税财物拍卖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2﹞923号)《****总局****办公室 ****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公共**交易平台接入第三方网络拍卖平台的通知》(云税办发﹝2023﹞4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公司对**县**房****公司位于**县异龙镇万德路土地一宗、**县异龙镇**路**骏园7间商铺及**县**麓城二期1套住宅面向社会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第一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情况介绍:
(一)拍卖标的:
1.**县异龙镇万德路土地一宗
| 序号 |
权证编号 |
位置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土地用途 |
面积(㎡) |
保证金(元) |
起拍价(元) |
增价幅度(元) |
| 1 |
云(2017)**县不动产权第****119号 |
**县异龙镇万德路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1400 |
500,000 |
3,858,400 |
10000或其整数倍 |
2.**县异龙镇**路**骏园7间商铺
| 序号 |
权证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用途 |
所在楼层 /总楼层 |
建筑面积(㎡) |
保证金(元) |
起拍价(元) |
增价幅度(元) |
| 1 |
云(2021)**县不动产权第****369号 |
**县异龙镇**路**骏园 1号商铺 |
钢混 |
商铺 |
1/7 |
18.86 |
20,000 |
107,578 |
1000或其整数倍 |
| 2 |
云(2021)**县不动产权第****370号 |
**县异龙镇**路**骏园 2号商铺 |
钢混 |
商铺 |
1/7 |
32.22 |
20,000 |
183,783 |
1000或其整数倍 |
| 3 |
云(2021)**县不动产权第****371号 |
**县异龙镇**路**骏园 3号商铺 |
钢混 |
商铺 |
1/7 |
32.22 |
20,000 |
183,783 |
1000或其整数倍 |
| 4 |
云(2021)**县不动产权第****382号 |
**县异龙镇**路**骏园 4号商铺 |
钢混 |
商铺 |
1/7 |
37.72 |
20,000 |
215,155 |
1000或其整数倍 |
| 5 |
云(2021)**县不动产权第****377号 |
**县异龙镇**路**骏园 6号商铺 |
钢混 |
商铺 |
1/7 |
64.35 |
20,000 |
367,053 |
1000或其整数倍 |
| 6 |
云(2021)**县不动产权第****381号 |
**县异龙镇**路**骏园 7号商铺 |
钢混 |
商铺 |
1/7 |
51.84 |
20,000 |
295,696 |
1000或其整数倍 |
| 7 |
云(2021)**县不动产权第****373号 |
**县异龙镇**路**骏园 8号商铺 |
钢混 |
商铺 |
1/7 |
28.29 |
20,000 |
161,367 |
1000或其整数倍 |
3.**县**麓城二期1套住宅
| 序号 |
权证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用途 |
所在楼层 /总楼层 |
建筑面积(㎡) |
保证金(元) |
起拍价(元) |
增价幅度(元) |
| 1 |
云(2022)**县不动产权第****903号 |
****麓城二期1幢8号住宅 |
钢混 |
住宅 |
1-4/4 |
216.52 |
20,000 |
1,036,049 |
1000或其整数倍 |
注:以上标的逐一进行拍卖。
公告时间:自2025年9月10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止。
(二)标的情况介绍:
1.**县异龙镇万德路土地一宗:
本次拍卖标的涉及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17)**县不动产权第****119号;权利人为:**县**房****公司;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坐落于**县异龙镇万德路;不动产单元号:532525 101201 G800018 W****0000;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400平方米,使用期限:2003年03月17日起2073年03月17日止;开发程度:五通一平。
目前土地使用情况为:闲置;地面情况:场地硬化平整,地上有植物覆盖、有部分临时建筑。
2.**县异龙镇**路**骏园7间商铺
本次拍卖标的涉及的7间商铺,权利人为:**县**房****公司;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使用期限:2009年02月21日起2079年02月20日止;本次拍卖的7间商铺房屋竣工时间:2011年07月01日;
目前使用情况:1号商铺、2号商铺、3号商铺、4号商铺使用者为:“一心堂”,****药店,使用状态:在用;6号商铺、7号商铺、8号商铺使用者为“开发商售楼部”,使用状态:在用。其中1-4号商铺存在租赁,租赁情况如下:
1号商铺、2号商铺、3号商铺、4号商铺,租期:2024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共计5年,租金一年一付。请意向竞买人特别注意:4间商铺2025年的年租金已付。
3.**县**麓城二期1套住宅
本次拍卖标的涉及的1套住宅,权利人为:**县**房****公司;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使用期限:2013年01月25日起2083年01月24日止;1层商铺面积:66.71平方米,1至4层住宅面积:149.81平方米;本次拍卖的1套住宅房屋竣工时间:2021年04月30日;目前使用状态:空置。
以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公司及委托方的承诺,本公司及委托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具体租赁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核实。
二、拍卖时间:2025年9月26日10:00时起至2025年9月27日10:00时止(本次拍卖自由竞价周期为24小时,延时竞价为5分钟,即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结束时间就自动延迟5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后的结束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竞价开始前(每天9:00时—17:00时,****公司预约看样时间,看样联系:黄先生159****1270 陈先生139****9127),展示地址:标的物所在地。
注: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拍卖方式、拍卖平台:网络拍卖(电脑客户端: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zc-paimai.****.com,手机客户端:**拍卖APP、淘宝APP)。
五、保证金事项:拍卖标的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每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对应标的物,多买多交。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竞买资质: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为二手房产,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维修基金、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请买受****管理部门咨询,****公司不对相关费用的准确性做任何担保。
2.以上不动产(土地及房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公司及委托方的承诺,不动产(土地及房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以拍卖成交后产权部门新核发给买受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本公司及委托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如因法定事由或其他因素在拍卖开始前须中止或撤回委托的,****公司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4.此次拍卖标的为抵税财物,性质较为特殊,拍卖均按照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在展示现场仔细勘察、核实标的物的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行承担),凡报名参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房屋建(构)筑物、土地的现状、产权情况、标的物的特殊属性包括已知和未知瑕疵已完全了解,对标的物现状予以认可,接受标的物一切瑕疵(包括未知瑕疵),并接受标的物现状报名参加拍卖会,不查看标的物而参加竞买的同样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成交后不得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或退款退房及其他索赔。本公告提供的标的物现场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公司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司了解标的物详情。
5.本次拍卖的房产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改造,例如:同一标的物上下层之间的楼梯被拆除或改造;不同标的物之间墙体被打通或分隔。请竞买人务必现场踏勘了解具体情况。本次拍卖以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若房屋需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拍卖的商业用房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关系,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原《商业物业租赁管理合同》依旧有效,租金根据原产权面积以及原《商业物业租赁管理合同》规定的租金由买受人收取。
7.承租人拥有优先购买权,以上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5年9月25日17:00****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相关部门核实和确认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逾期未提交的,其相应的权利视为放弃和无效。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利,如果多个优先购买人的竞价结果相同,无人再继续加价,共有人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基于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该拍卖标的物应确认为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人为买受人。
8.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公司相关拍卖文件规定为准。
八、公告发布相关媒介
1.本公告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zc-paimai. taobao.com)上同步发布。
2.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本公司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本公司及委托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公司在“淘宝网**拍卖资产处置平台”发布的《竞买须知》。
委托人:****
联系电话:0873-****158(金老师)
监督电话:0873-****132
拍卖人:****
联系电话:139****9127(陈先生)159****1270(黄先生)
联系地址:**省**市滇缅大道525号云**光城14幢6楼
**** ****
2025年9月10日 2025年9月10日
附件下载:竞买须知、拍卖公告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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