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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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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市**区******经济社及**市**区东******经济社等属下的集体土地0.9081公顷。本公告拟征收范围已于2020年4月23日进行预公告(穗规划**预征字〔2020〕66号),为补充保障被征地单位及相关权利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现重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三、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规划用途、土地面积、工作安排以及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按《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预征字〔2020〕66号)执行。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 :0.9081公顷(合13.6215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五、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专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预征字〔2020〕6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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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
(东环街道办联系人:王尔丹,联系电话:020-****6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