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中心**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后山、鸣凤片区)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相关规划,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心**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后山、鸣凤片区)。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省**市**县龙舟坪镇。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中心**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后山、鸣凤片区****中心**排水防涝设施短板,规范地下管线管理,美化城市天际线,提升县城品质的重点工程,同时将实现雨污分流,保护清江流域可持续发展。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排水管网龙舟大道(**路-污水处理厂)d300-2000排水管网6795米;
2.**廪君大道d300-1400排水管网22793米;
3.**白石雄关至长**城段及周边地区d600-1000排水管网10000米;
4.**雨水边沟1500米、雨水箱涵1887米;
5.配套建设检查井990座、沉泥井89座、出水口2座、雨水口492座、雨水篦子58块。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约为18728.73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六、计划工期
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七、项目效益
该项目实施后,将大大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造福百姓利国利民。且该项目能够有效降低城市内涝的发生概率,将使**内道路顺畅,环境整洁、优美,生态趋于平衡,保障**暴雨期不渍不涝,节省城市排涝费用,减少因渍因涝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改善**投资软环境,从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应用磷石膏产品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函〔2025〕4号)文件精神,请你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要求推动磷石膏产品“能用尽用”。
请接此批复后,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报批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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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