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2********833930K | 建设单位法人:任彦鹏 |
| 吴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大路与忽必烈大街交汇处 |
| ****异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2-中医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源江东路3555号 |
| 经度:124.85996 纬度: 45.1038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27 |
| 前环审函〔2022〕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1-06-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8606.3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2********833930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22********833930K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702MAD5KKNH42 | 竣工时间:2025-07-05 |
| 2025-07-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12 |
| 2025-08-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68948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置病床440张 | 实际建设情况:设置病床440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污水采用“一级强化+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对废水进行处理,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后排入松花江。 2.废气 ①医疗废水处理装置臭气 医疗废水处理装置臭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除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中15m 高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标准, ****处理站周边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 ****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为保证臭气的充分吸收,活性炭应按时更换,以保证周围敏感点不受影响,确保不影响周围大气环境的质量。 ②危险废物暂存间臭气 危险废物暂存间加强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及时清运后,可减少垃圾臭气的产生。通过按照规范加强清洁、及时清运处置,减少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按80%计)净化后由屋顶排气筒排出,确保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3.噪声 污水处理系统水泵选取采用低噪声水泵(60dB)、基础减震措施,再加上装置位于水下,噪声值可以降低20dB 以上,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明显。项目采用中央空调,其外机位于楼顶,均选用低噪声空调,合理安装,距离周围环境敏感点较远,经过距离衰****商铺产生的影响较小,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含废油脂)、中药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化验废液。 其中医疗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化验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中药渣、餐饮垃圾分别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经上述措施及时处理后,未对医院及附近区域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污水采用“一级强化+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对废水进行处理,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后排入松花江。 2.废气 ①医疗废水处理装置臭气 医疗废水处理装置臭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除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中15m 高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标准, ****处理站周边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 ****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为保证臭气的充分吸收,活性炭应按时更换,以保证周围敏感点不受影响,确保不影响周围大气环境的质量。 ②危险废物暂存间臭气 危险废物暂存间加强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及时清运后,可减少垃圾臭气的产生。通过按照规范加强清洁、及时清运处置,减少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按80%计)净化后由屋顶排气筒排出,确保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3.噪声 污水处理系统水泵选取采用低噪声水泵(60dB)、基础减震措施,再加上装置位于水下,噪声值可以降低20dB 以上,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明显。项目采用中央空调,其外机位于楼顶,均选用低噪声空调,合理安装,距离周围环境敏感点较远,经过距离衰****商铺产生的影响较小,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含废油脂)、中药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化验废液。 其中医疗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化验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中药渣、餐饮垃圾分别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经上述措施及时处理后,未对医院及附近区域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等设施应严格按照执行书提出的要求,做好分区防控、防腐、防渗措施,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现象发生。 2.该项目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8]8号)等文件的要求,做好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1.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等设施做好分区防控、防腐、防渗措施,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现象发生。 2.已完成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349.92 | 0 | 0 | 0 | 349.92 | 349.92 | |
| 0 | 27.758 | 0 | 0 | 0 | 27.758 | 27.758 | |
| 0 | 0.254 | 0 | 0 | 0 | 0.254 | 0.25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的预处理标准 | 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强化+次氯酸钠消毒 | 本次验收监测在医疗废水排放口布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为pH、COD、BOD5、SS、NH3-N、粪大肠菌群、总余氯、动植物油。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4次。 |
| 1 | 活性炭吸附+排风机、15m高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经活性炭吸附+排风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 | 在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排气筒设置1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2天。 | |
| 2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楼顶的排气筒排出 | 在食堂排气筒进出口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为油烟,每天监测3次,连续监测2天 |
| 1 | 基础减震、房屋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及4类标准 | 基础减震、房屋隔声 | 在厂界四周1m 外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布设1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厂界环境噪声。监测频次为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监测1 次 |
| 1 | 生活垃圾、中药渣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厨余垃圾及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相关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检验废液、实验室废液及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含废油脂)、中药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化验废液。 其中医疗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市民康****公司清运处理;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化验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中药渣、餐饮垃圾分别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经上述措施及时处理后,未对医院及附近区域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 1 | 项目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8]8号)等文件的要求,做好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 | |
| 2 | 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等设施应严格按照执行书提出的要求,做好分区防控、防腐、防渗措施,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现象发生。 | 已做好分区防控、防腐、防渗措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