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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领导小组已对**县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小型水利项目进行批复,现将项目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地址:****开发区**路与奇石大道交叉口
监督电话:0557-12317 0557-****191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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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