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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市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8亿元,支出4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6.36亿元,支出19.5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11亿元,支出0.08亿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使用绩效方面的问题
1.未及时清理收回存量资金
2.收回的存量资金未安排使用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的问题
1.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预算编制不准确。
2. 3个市属国有企业逾期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三)财政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未出台新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收缴管理办法。
2. 2个单位预算信息在批复前公开。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提出了审计建议;****财政局正在积极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