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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的公示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我局受理了******公司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业务申请,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公司申请有异议,请与****联系(电话:0416-****030)。
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公司
单位地址变更为:**省**市双羊镇双羊村
单位法人变更为:于海英
行政许可证书编号:辽G****0003
有效期限:2023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 日(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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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