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东墩沟应急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2022-01-2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区东墩沟应急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 2、建设地点:**市**区 3、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东墩沟进行截污工程、清淤治理工程等。 水体整治面积范围约38350m2,长度约2256m,宽度15-18m,深度2-3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东墩沟进行截污、清淤治理工程。截污管建设工程全长1666m,于东墩沟两侧设置DN350~1000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截污,截污管长度约2131m,其中DN600干管 548m,DN800 干管18m,DN500干管486m,DN1000干管14m,DN400干管263m,DN350干管802m;检修井77个,截流井11个,闸门3个;清淤工程为清淤浮东桥至木材厂下闸全程2256m的河段,清淤面积3.53hm2,清淤量29697m3。配套工程为建设 1处淤泥晾晒区及施工生产区,临时占地 3100m2。 (1)截污工程 本项目的截污工程主要针对直排入河涌内的排污口,即在河涌两侧设置截污管,将河涌两岸的排污口的污水全部收集,保证截污管建成后,无污染源直排入河涌。 具体方案为:在临沟两岸边分别建造一条DN600的截流干管,同时在合流干管与截流干管相交处设置检修井,并且每6m设置检修井;在排污口#48处设置截流井;截流污水在梅溪桥处进行汇流,通过梅溪桥至汕樟路处新敷设一条DN800的截流干管接入汕樟路现有DN800污水主干管,最终通过龙珠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截流干管全长2131m,其中DN600干管 548m,DN800 干管18m,DN500干管486m,DN1000干管14m,DN400干管263m,DN350干管802m;检修井77个,截流井11个,闸门3个。 (2)清淤整治工程 **区东墩沟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河涌水系污染越来越严重。城市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直排入河。多年沉积的底泥向水体释放污染物,成为水体的直接内源污染源。本工程为保证设置截污管截流污水后,河涌内能快速减少污染负荷,并作为生态修复技术的基础,对东墩沟内沉积的淤泥进行清除。清淤方式:本工程河涌清淤采用干式清淤。 淤(污)泥处理处置与其他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一样,都应遵循无害稳定、节能减排、**利用及最大减量化的基本原则。根据建设单体提供资料,本次工程选用自然晾晒处理,设置临时淤泥晾晒区用地规模2500m2,清淤工程产生淤泥通过密闭化吸泥车运送至淤泥晾晒区(临时)进行干化处理,总淤泥量约为2.97万m3(含水率95%),晾晒干化后产生干化淤泥约0.60万m3,按100天处理完计算,每天处理规模为297m3。 本次验收范围是对**市**区东墩沟应急治理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环保设施: 一、施工期 (1)生态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地表造成的扰动可能破坏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 本工程永久占地主要以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主。由于东墩沟两边均在人类活动范围内,陆生生物物种少,都是本地常见的物种,没有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工程建设对永久占地范围内的陆生生态影响很小。 本工程会在短期内改变所占用地的土地利用类型和地表植被,使群落植被的生物量在施工期内有所减少。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已及时采取土地清理、回填、平整、植被恢复等绿化措施,逐步恢复原有占地类型和地表植被。 通过优化施工布置和临时占地,尽量减少占用农田和植被。减少雨季施工时间,减轻水土流失影响,将工程对植被的影响减少到最低。在淤泥晾晒区四周修筑梯形抹面排水沟,排水出口布设沉沙池;施工结束后主体设计对淤泥晾晒区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撒播草籽措施;降雨天气对未及时防护的淤泥和流砂用3000m2塑料彩条布进行覆盖防护。 本项目施工期已采取措施,施工期间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污染影响: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河道底泥及污泥晾晒场产生的恶臭等大气污染物,施工废水、生活废水等水污染物,施工噪声,工程弃渣、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可能对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环境保护措施: a、大气:施工现场设置隔离墙、对物料加以覆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离开工地时冲洗车辆;在冬季清淤,日清淤泥,淤泥晾晒场喷洒除臭剂除臭;及时清运淤泥、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b、废水:加强施工期管理,对物料加以覆盖,远离水域边;雨天不进行施工作业;施工现场不对机械设备及车辆进行维修或冲洗;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沉淀池及隔油池,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及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淤泥晾晒区设置沉淀池,渗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施工人员统一在出租屋食宿,生活污水经由出租屋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c、噪声:已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22:00~07:00)和午间(12:00~14:00)不进行施工;夜间(22:00~07:00)不进行施工;切割管材集中在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的地方,并采取隔声措施;降低人为噪声影响,文明施工;物料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区附近时减速行驶,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噪声影响较小。 d、固废:生活垃圾由出租屋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回填后剩余的土石方运****管理所;干化污泥:晾晒后的淤泥进行道路回填,及堆填绿化,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做到文明施工,并采取适当治理措施,使污染物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降低建设项目施工所带来的环境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并不明显。 二、营运期 (1)生态影响:根据验收期间调查,项目施工完毕后,裸露地表得到改善,所带来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恢复,已逐步改善项目内的景观,生态类型虽有变化,但随着占地范围内绿化面积的增加,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有利的。 (2)污染影响:本项目是非污染型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期完成后其影响也随之消失,故不存在营运期的环境影响。 5、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6、公示时间:2022年1月21日-2022年5月12日 7、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