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建筑垃圾回收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2022-04-15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建筑垃圾回收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和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后宅镇亨翔工业区北侧 建设内容:**县建筑垃圾回收处置项目位于**省**市**县后宅镇亨翔工业区北侧。项目实际总投资为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万元,占地面积14894m2,建筑面积6200m2,建设1栋1层的分筛车间、1栋1层的制砖车间,以及堆场和环保配套设施。项目年运行300天,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每天工作8小时,实际年产多孔砖1600万块、实心砖2400万块、土角1400万块。 环保设施: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水外排。****园区内附近的建筑物办公,厂区内不产生生活污水。水洗分离工序依托附近的老厂区处理,不产生生产废水。 (2)废气 项目主要有堆场****车行驶产生的扬尘,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有组织粉尘主要是水泥仓及粉碎筛分、搅拌工序设置的除尘器排气筒排放的粉尘。粉碎筛分粉尘:建筑废料及尾渣粒径较大,采用湿法破碎,粉碎筛分一体机设置在封闭的空间内并设置抽风机,将收集到的粉尘用风机抽送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1根15m的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搅拌机和水泥仓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设置抽风机,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同1根15m的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通过堆场地面硬化、四周及顶部设置厂棚,并采取喷淋洒水措施来抑尘。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车间内搅拌机、粉碎筛分一体机、螺旋输送机、智能制砖机、砂石分离机、水泵、空压机、装载机等生产设备运作过程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4)固(液)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制砖成型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直接返回于制砖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建筑废料在粉碎筛分工序中,会有如塑料垃圾等垃圾不能进行粉碎,此部分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及含油废棉布。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5日-2022年5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