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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吨石膏粉生产线
改扩建项目(阶段性)环保设施调试情况公示
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中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晋环许可函〔2018〕39号《****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年产30万吨石膏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阶段性)环保设施调试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年产30万吨石膏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阶段性)位于**省**市**区史回乡朱家川村东70m,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强度石膏粉生产车间、原料仓、导热油炉等及环保设施、场地硬化、绿化等。
二、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情况
****按照本项目环评和批复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满足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2025年5月,****对年产30万吨石膏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阶段性)配套环保设施开展调试工作。
联系人:舒水旺
联系电话:138****5334
通讯地址:**省**市**区史回乡朱家川村东7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