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区XQ13单元0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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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规划范围 新村路、滨台高速、胶济铁路、**路、**路、**路围合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区域,以及胶济铁路以南、滨台高速以西、**皮草城及**嘉业以北、**路以**镇开发边界内的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114.61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5、《自然**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 6、《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自然资办函〔2024〕92号) 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 9、《******厅关于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6号) 10、《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意见》(鲁自然资字〔2024〕72号) 11、《**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2024年6月) 12、《**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 13、《**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鲁政字〔2023〕189号) 1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 三、规划编制内容 1、规划用地 规划范围内用地面积114.61公顷,包含二类城镇住宅用地59.45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31公顷、中小学用地2.45公顷、幼儿园用地0.32公顷、医疗卫生用地8.83公顷、商业用地12.67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14.46公顷、铁路用地3.74公顷、一类工业用地0.04公顷和公园绿地12.34公顷。 2、控制指标 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6(局部地块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8%(局部地块不大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局部地块不大于54米),绿地率不小于35%。 ****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5%。 ****小学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5%。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绿地率不小于35%。 规划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25%。 规划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一般不小于1.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具体建设用地指标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在出具规划条件时结合具体行业分类等明确。 3、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规划范围内容纳人口约1.5万人,为1个5-10分钟社区生活圈。落实上位1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套设施包括:小学、防灾医疗设施、门诊部、综合医院、银行营业网点;配建5-10分钟社区生活圈配套设施包括:幼儿园、社区服务站、****中心、社区商业网点、****超市、室外综合健身场地、文化活动站、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再生**回收点、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公共厕所、紧急避难场所;配建居住街坊配套设施包括:物业管理与服务、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室外健身器材、便利店、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停车场。 4、道路交通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次干路,增加西涯路、东涯路、南涯路、西坞东路等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1-20米。 四、其他 联系电话:0533-****210(****规划局) 0533-****007(****) 电子邮箱:zbgnqghb@zb.****.cn 公示时间:2025年9月9日—2025年10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