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公司110kV雎水站2号主变、110kV石岭站2号主变综合能效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公司110kV雎水站2号主变、110kV石岭站2号主变综合能效提升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110kV****电站位于**市**区墩秀路,110kV石岭变电位于**市**县城郊。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110kV****电站和110kV****电站主变进行增容及综合能效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拆除110kV****电站站内1×40MVA#2主变(利旧至110kV****电站),新上1×63MVA变压器一台,拆除原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30m3事故油池,改造后主变规模为1×25MVA+1×63MVA;110kV****电站更换2号主变,容量由31.5MVA更换为40MVA,**1座有效容积为30m3事故油池。改造后主变规模为1×31.5MVA+1×40MVA。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本次改造区域;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基础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禁止夜间施工。靠近敏感点侧设置声屏障,屏障板为插入钢结构可拆卸安装方式,屏障板厚度100mm、计权隔声量RW≥30dB。项目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裸土及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覆盖;要求进出施工区的车辆不得携带泥土;对道路进行洒水、清扫,大风天气增加洒水次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桶。拆除的主变、中性点设备****物资部门回收;****电站拆除的2#主变压器本体由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报废处置,主变压器油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电站拆除2#主变压器、****电站,****电站2#主变位置,主变压器油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主变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棉纱、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产生量极少,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建筑垃圾主要为拆除主变基础和主变中性点设备支架等建筑垃圾,由施工单****政府****垃圾场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更换的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70dB(A)(距变压器2m处)的设备,布置在原主变位置。
(三)项目运营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站内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新增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
(四)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改造投运后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既有化粪池收集后进入市政管网。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生活垃圾经站内既有垃圾桶收集后由值守人员不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事故废油和含油废物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建设单位在日常检修中不定期检测蓄电池电压,若性能满足要求则继续使用,对性能不达标的蓄电池进行更换,更换下****公司进行进一步的检测和鉴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交由该年度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具有废蓄电池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不在站内暂存。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工程属于其中“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2、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592****环境局****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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