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道G228 线**乌山特大桥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报告书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布局规划(2013-2030年)》等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位于**市赛岐镇,线路起点位于赛岐镇泥湾村赛湾公路接G228湾坞至长岐段,往西北方向经彭家鼻村后,在长岐和下长岐村之间布线,设乌山特大桥跨赛江经乌山岛后,路线转向正西,在甘江村连家船民新村**、南塘村与港边村北部布线,终点接省道S203和在建二十一路,主线路线总长3.570千米,起点设连接线长203.9米。工程按照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市政功能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千米/时,路基宽度36米。主线设置特大桥1座(乌山特大桥,全长左幅2364.15米/右幅2367.6米),互通立交1处,涵洞13道(包括1处机耕通道、1处人行通道、1处燃气保护涵、10处排水涵),平面交叉6处。项目总投资88026.520万元,环保投资约1737.19万元。
三、你公司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利用,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期间应建立环境监督制度,监督指导施工落实生态保护的施工措施。料场、搅拌站等工程临时配套设施在退役后,应立即拆除并做好施工场地的生态修复。优化设计施工临时用地,尽量缩小用地规模,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林地、耕地路段施工应尽量收缩路基边坡,以减少占用,施工结束后按占地类型恢复为原有使用类型,并选用当地乡土树种或适生树种作为本工程的生态恢复树种。涉及生态公益林段施工时,在施工边界设置应施工警戒线,严格按照项目征地红线边界进行施工,路堑开挖过程中同步实施边坡防护,防止边坡崩塌造成红线范围外生态公益林的破坏。严禁在生态公益林、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堆放物料,严禁将废渣、废水排入生态公益林、永久基本农田。加强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培训,规范施工人员行为,禁止任何破坏植被和野生动物的行为,合理布设施工照明,严格控制施工灯具,减轻灯光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表土临时堆场和土石方临时中转场应设置雨水收集导排和拦挡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项目涉及无居民海岛(乌山岛)段,应严格落实《国道 G228 线**乌山特大桥公路工程**乌山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中的生态保护方案,确保项目施工和营运过程中不会对海岛岛型岛貌、岸线、动植物**以及历史人文遗迹造成影响。
运营期间应加强沿线高边坡等极易产生水土流失和安全事故区域的巡查维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加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避免因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边坡垮塌等事故。过水涵洞应及时清淤,以保障灌溉水系的通畅。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
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居民区的午、夜间休息时段,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应远离居民住宅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对施工场界50米范围内有居民的施工场地、施工便道、表土堆场等临时施工场地靠近居民一侧,应安装临时声屏障,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涉海桥段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强度,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减小施工噪声的海洋生物的影响,高噪声设备作业应避开海洋生物的繁殖、洄游等关键期。
运营期间应加强交通噪声的环境管理,对全线运营期噪声预测可能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别采取设置高声屏障、安装隔声窗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达标。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同时提****政府做好公路沿线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避免公路交通噪声对新增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影响。
(三)严格落实海洋污染防控措施
合理安排涉海路线段施工计划,避开雨季施工,尽量缩短工期,并在低潮露滩时施工,减少泥沙的入海量。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禁向海湾水体倾倒固体废物与污水,桥梁基础施工以及便桥、钻孔平台在搭建和拆除过程中要注意对周围海域的保护,防止施工泥浆、污水、油污、建筑垃圾等排入周边水体,造成海域的污染。加强施工期跟踪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方案。施工船舶应配备储污水箱对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和贮存,并定期上岸处理,舱底含油污水收集上岸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应进行硬化,并尽量远离水体,并按规范配备足够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设施,各类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路面养护,不得直接排入周边水体。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大桥面应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设置事故应急池,确保运输车辆事故废水得到有效收集。
(五)加强大气污染防控
施工现场及土石方运输应采取防风降尘、洒水等措施,防止施工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物料堆放场应设围挡和加篷布覆盖等防雨水冲刷措施。料场、搅拌站应布置在居民区等敏感点的下风向,并保持一定的距离,拌合设备应进行封闭并采取除尘措施。施工场地应设置围挡,并采取喷雾洒水等措施防止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控
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处理,施工垃圾应综合利用、处置,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应及时调配、清运,不得随意堆放。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危废暂存间,并落实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废机油等液态危险废物应密闭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过程中钻孔泥浆应重复利用,无法循环使用的剩余泥浆排入泥浆池,并进行固化处理,固化后的泥浆密闭外运处置。
项目应按照水土****人民政府调配计划,制定土石方施工作业方案,建立“土石方开挖-余方处置”的动态协同机制,弃方产生后,优先用于项目填方,****政府统一调配。
(七)落实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制定施工船舶操作规程,不在大雾、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作业,避免船舶碰撞,防止船舶溢油事故发生,营运期应按规范安装桥墩抗船舶撞击防护设施。项目营运期应严格危险品运输车辆上桥准入管理,桥梁段应按规范建设防撞护栏,并确保达到防止事故车辆坠落的强度要求。应设置桥面径流收集处理设施,并确保桥面径流通过收集管引至甘棠及赛岐两侧陆域的事故应急池中,其容积应能够满足事故应急需求,其中长岐侧事故应急池的容积应不小于245立方米,甘棠侧事故应急池的容积应不小于 773立方米,事故应急池在无事故发生时应保持空置或低液位状态。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支队、****环境局。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
2025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下载****办公室 2025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