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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皖财资环〔2023〕1049号)、《关于加强**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皖自然资勘函〔2020〕66号)有关规定,********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设计书进行了审查论证,并择优确定了2025年度**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及项目承担单位(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汝杰,0551-****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