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的申请,本局拟对位于****绿色食品加工园的年产10万吨食品加工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予批前公示。公示周期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20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向我局书面反馈。
附总平面图、效果图(注:总图、效果图景观只作为示意,最终以施工图实施效果为准)
地址:**县曙光西街1号3层********审批局****银行3层)
联系电话:0354—****536
二○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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