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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9月5日至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5日-9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22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7-****299
通讯地址:**市**区涪江路19****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编:637000
2025年9月5日至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公司 罗家屠宰场扩建项目 | 南市环审〔2025〕59号 | 2025.9.5 |
| 2 | 白酒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 | 南市环审〔2025〕60号 | 2025.9.8 |
| 3 | ****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 南市环审〔2025〕63号 | 2025.9.9 |
| 4 | **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园-翠优智慧科技养殖园项目 | 南市环审〔2025〕64号 | 202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