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示地价制定、更新、发布、调整机制,保持城镇基准地价成果的现势性。按照《****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3〕10号)要求,依据《**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按照《自然**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计划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9时举行**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内容是**范围内城镇建设用地(分类别)的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事项为我县基准地价更新的依据、标准和必要性等。
二、听证会时间
2025年10月15日上午9时
三、听证地点
******局九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0日至10月11日(下午18:00前)
五、申请参加听证须知
1、凡户籍在**的年满18周岁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登记地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会主持人许可。
3、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不能带走,会后收回。
六、申请方式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hnsongxian.gov.cn/)下载报名表格(见附件),填报完成的报名******局****中心(606室),送达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18时,送达时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
七、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确定,应当准时到场,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地址:**省**白******局
联系电话:0379-66333876
附件: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
| 申请人单位 | 行政区 | |||
| 申请人住址 | ||||
| 申请人身份证号 | ||||
| 申请参加听证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