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体艺中心合肥市葛大店小学南校区课程服务单位招标项目招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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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南校区课程服务单位招标项目招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中心****小学南校区课程服务单位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集团网站公告)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9月9日

开标(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标段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丰乐镇三里村一队

投标费率(或投标报价):75%

第二标段因有效投标人家数不满足要求,本标段流标。

第三标段因有效投标人家数不满足要求,本标段流标。

第四标段因有效投标人家数不满足要求,本标段流标。

第五标段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学校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区双岗街****幼儿园

标费率(或投标报价):70%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 **省合****花园大道365号**卓** A2栋4楼

联系人: 杜工

联系方式:157****2189

公示期: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1日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人:汤工,联系电话:0551-****756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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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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