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中心****小学南校区课程服务单位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集团网站公告)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9月9日
开标(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标段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丰乐镇三里村一队
投标费率(或投标报价):75%
第二标段因有效投标人家数不满足要求,本标段流标。
第三标段因有效投标人家数不满足要求,本标段流标。
第四标段因有效投标人家数不满足要求,本标段流标。
第五标段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学校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区双岗街****幼儿园
标费率(或投标报价):70%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 **省合****花园大道365号**卓** A2栋4楼
联系人: 杜工
联系方式:157****2189
公示期: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1日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人:汤工,联系电话:0551-****756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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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