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技改项目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
****公司****技改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2、中标候选人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排序 |
| 3 | 口腔诊疗设备包件 | **** | 1 |
| 4 | 现场检测设备包件 | **** | 1 |
| ******公司 | 2 | ||
| ******公司 | 3 | ||
| 5 | 临检实验设备包件 | ******公司 | 1 |
| ******公司 | 2 | ||
| ******公司 | 3 |
3、公示期
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2日之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公司提出,逾期****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公司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山****车站街16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531-****197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成丰大厦8楼(**市**区天成路57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531-****4316
电 子 邮 件:****@qq.com
5、其他公示内容
包件3【口腔诊疗设备包件】:******公司、******公司未提供“具备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器械盘平衡臂可承受重≥5KG测试报告”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包件3“2.2.7器械盘平衡臂可承受重≥5KG。(具备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的要求,故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