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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81MA3CGCWL9A | 建设单位法人:赵瑞亮 |
| 孙玉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荆河街道西十里岗居奚仲路西侧远大**侧******公司厂区内 |
| 年处理15000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39--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C42-废弃**综合利用业 |
| 建设地点: | ****市**市 **省**市**市荆河街道西十里岗居奚仲路西侧远大**侧******公司厂区内 |
| 经度:117.102 纬度: 35.1154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11 |
| 枣环滕审字〔2024〕B-7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81MA3CGCWL9A001Q |
| 2025-05-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20 |
| 2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81MA3CGCWL9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481MA3CGCWL9A | 验收监测单位:**尚石****公司 |
| ****0303MA3MP6MN30 | 竣工时间:2025-05-19 |
| 2025-05-19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29 |
| 2025-08-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处理15000辆报废机动车 | 实际建设情况:年处理15000辆报废机动车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报废机动车进厂检查和登记-拆解预处理-主体拆解-产品分类收集和贮存 | 实际建设情况:报废机动车进厂检查和登记-拆解预处理-主体拆解-产品分类收集和贮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拆解粉尘、拆解预处理有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再通****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加强车间密闭、合理机械通风。废水: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随雨水管网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设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市深水****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噪声:建筑隔声、防震消声、设备减震。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废电缆电线、废气囊、废动力蓄电池、可回用件作为产品外售;不可利用废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外售;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燃料油、废油液、废防冻液、废挡风玻璃洗涤液、废制冷剂、废铅蓄电池、废滤清器、废液化气罐、废**件、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含汞部件、废密封胶、废尾气净化器、废活性炭、含油废手套和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拆解粉尘、拆解预处理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设备处理后,合并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加强车间密闭、合理机械通风。废水: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随雨水管网排入市政管网。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市深水****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噪声:主要噪声设备封闭于车间内,减振、隔声。固废: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废电缆电线、废气囊、废动力蓄电池、可回用件作为产品外售;不可利用废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外售;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废燃料油、废油液、废防冻液、废挡风玻璃洗涤液、废制冷剂、废铅蓄电池、废滤清器、废液化气罐、废**件、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含汞部件、废密封胶、废尾气净化器、废活性炭、含油废手套和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531 | 0.0192 | 0 | 0 | 0 | 0.072 | 0.019 | |
| 0.05 | 0.066 | 0 | 0 | 0 | 0.116 | 0.066 | |
| 0.002 | 0.003 | 0 | 0 | 0 | 0.005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338.72 | 752.32 | 0 | 0 | 0 | 2091.04 | 752.3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32 | 0 | 0 | 0 | 0.003 | 0.003 | / |
| 0.168 | 0.0225 | 0 | 0 | 0 | 0.191 | 0.022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市深水****公司接管限值 | 项目生产不用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市深水****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 监测期间废水排放口废水指标pH值7.1~7.2,其他指标最大日均值分别为SS18.5mg/L、CODcr361mg/L、BOD5106mg/L、氨氮15.4mg/L、总磷0.56mg/L、石油类0.44mg/L,废水pH值、SS、CODcr、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市深水****公司接管限值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有组织废气主要是剪切拆解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油液抽取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空调制冷剂抽取过程中挥发的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剪切拆解粉尘、拆解预处理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设备处理后,合并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加强车间密闭、合理机械通风。 | 监测期间拆解粉尘、拆解预处理有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排气筒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7.03×10-3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9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82kg/h,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非重点行业排放限值6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kg/h的标准要求;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4.98×10-3kg/h,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9.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10kg/h的标准要求。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VOCs浓度最大值为1.03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的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296mg/m3、无组织氟化物浓度最大值为2.8u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氟化物20ug/m3的标准要求。监测期间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VOCs(以 NMHC计)1h平均浓度最大值1.2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风机端口安装软连接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风机端口安装软连接等措施 | 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高值为58.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的限值要求。 |
| 1 | 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废电缆电线、废气囊、废动力蓄电池、可回用件作为产品外售;不可利用废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外售;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燃料油、废油液、废防冻液、废挡风玻璃洗涤液、废制冷剂、废铅蓄电池、废滤清器、废液化气罐、废**件、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含汞部件、废密封胶、废尾气净化器、废活性炭、含油废手套和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废电缆电线、废气囊、废动力蓄电池、可回用件作为产品外售;不可利用废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外售;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燃料油、废油液、废防冻液、废挡风玻璃洗涤液、废制冷剂、废铅蓄电池、废滤清器、废液化气罐、废**件、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含汞部件、废密封胶、废尾气净化器、废活性炭、含油废手套和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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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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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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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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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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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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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