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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9 16:36
赤自然资松规方案公字(2025)第0023号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此方案从即日起向公众公示。
具体内容如下: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名称 | ********公司附属用房扩建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区规划五路以东、大明街以南、规划支路以西、规划八街以北 | 建筑名称 | 2#楼附属用房(**第3层) | ||
| 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11867平方米(计容面积10322平方米),**建筑面积557平方米(计容面积110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57平方米 | 建筑性质 | **永久 | 栋数 | 1 |
| 建筑高度 | 19.3米 | 建筑层数 | 地上3层(局部1层),**第3层 | ||
| 容积率 | 1.65 | 建筑密度 | 25% | ||
| 绿地率 | 25% | 停车位 | 97个(地上已建43个、地下已建49个,地上**5个) | ||
| 后附:方案总平面图、鸟瞰图。 | |||||
凡与项目建设有利害关系者均可以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要求。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http://www.****.cn
申请听证联系电话:0476-****811
特此公示。
******局****分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