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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灌区项目(预制板场)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验
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自然资发〔2024〕22号)等相关规定,应******公司申请,2025年7月24日,****组织相关专家及有关部门对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灌区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司的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灌区项目临时用地面积4.4700公顷,全部为旱地,复垦率达到100%。
经核实,******公司按照《复垦方案》并结合土地权属人的意愿对临时用地损毁范围已进行了表土回覆、土地平整、种草等措施,已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基本符合相关要求。
通过专家及有关部门现场踏勘核实和内业资料审查,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灌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损毁的土地经复垦已恢复可供利用状态,同意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
公告时间及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告时间
2025年9月9日至10月9日
(二)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请于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反馈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
联系人: 鄂旗
联系方式:047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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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