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醴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醴陵市王家湾矿区金矿9.9万t/a采选工程项目的批复

审批
湖南-株洲-醴陵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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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市王家湾**金矿9.9万t/a采选工程项目的批复
时间:2025年09月09日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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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的《关于请求核准******市王家湾**金矿9.9万t/a采选工程项目的请示》(株发改〔2025〕120号)、项目申请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五条等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2.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文件第五条,以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文件第五条,稀土、铁矿、有****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市发展改革委、****上报了核准请示,项目单位编制提交了项目申请报告、提供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430********241****6165),****政法委同意该项目“低风险”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厅出具了《关于******市王家湾**金矿9.9万t/a采选工程项目核准有关意见的复函》,明确该项目已办理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812025XS0001S00号)。省应急厅出具了《关于反馈******市王家湾**金矿9.9万t/a采选工程项目意见的函》,对****申请核准该项目无不同意见。

三、核准内容

1.同意建设******市王家湾**金矿9.9万t/a采选工程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建设单位为****。

2.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市李畋镇。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市王家湾**金矿**开采规模为9.9万t/a(地下开采),选矿厂**规模为9.9万t/a。地下采矿工程,主要建设开拓系统、运输系统、通风系统、采矿方法、充填系统、安全避险等六大系统;选矿厂**工程,主要建设精矿库、破碎筛分车间、主厂房、药剂储存及制备车间、尾矿脱水浓缩、化验室、循环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辅助生产工程,主要建设给排水、高低压电力系统、暖通、消防、安全系统、道路、炸药库、炸药库值班房、岩芯库、配套土石方等;设备购置提升机、空压机、风机、凿岩机、装岩机、台电耙、给料机、破碎机、球磨机、螺旋分级机、选矿机、水力旋流器、浮选机等。产品主要为金精矿。

4.项目总投资24718.99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4718.99万元,银行贷款10000万元。

5.请项目建设单位依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节能、**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项目建设按照项目申请报告以及自然**、生态环保、住建、节能、安全生产等部门审核的建设方案进行,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行业规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风险防范相关要求。

6.根据有关法规规章要求,请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7.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8.本核准文件或同意变更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委员会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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