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区大银镇 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高峰村产业路硬化项目磋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麻园街道春之声商住楼B栋)(名称及地址)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 年 9 月 22 日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区大银镇 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高峰村产业路硬化项目
预算金额: ¥579244.69 元。
最高限价: ¥579244.69 元(大写:伍拾柒万玖仟贰佰肆拾肆元陆角玖分)。
建设内容: **区大银镇 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高峰村产业路硬化项目。(详见磋商文件附件3)
采购内容:招标文件及评审确定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工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注:审计报告末要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提供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证****银行2025年至今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担保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1 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机关鲜章的申报表,从网上系统打印的需加盖投标人鲜章);提供 2024年 1 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1.5.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供应商信用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1.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1.9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监狱企业、****事业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行业属于建筑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 9 月 10 日09点00分至2025年 9 月 16 日17点00分。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麻园街道春之声商住楼B栋)(名称及地址)。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 300元 (售后不退,请慎重)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5年 9 月 22 日09点:00分;(**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教育局会议室标书代写
1.5 开启
时间:2025年 9 月 22 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教育局会议室。
1.6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7 其他补充事宜
1.7.1 投标保证金缴纳: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1.7.2对《磋商文件》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时间、方式:
(1)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 号要求,投标人只能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8.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区大银镇
联系电话: 尹孝恩 150****3030
1.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省**市**区
联系方式:155****0202
1.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砂
联系方式:155****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