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2025年农业防灾救灾(一喷多促)项目药剂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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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5-01438

3、项目名称:**县2025年农业防灾救灾(一喷多促)项目药剂采购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67(万元)

6、最高限价:67(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2个包段进行采购,A包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面积14.2万亩或以上,用量20ml/亩,总用量2840L或以上,最高限价25万元;B包磷酸二氢钾,面积14.2万亩或以上,用量100g/亩,总用量14200kg或以上,最高限价42万元;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各投标人以单价进行报价。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天完成供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详实的数据资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管理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且必须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和农药登记证;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所****管理部门颁发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和农药登记证。,6.2本项目分2个包段进行招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就A包、B包任意多包段进行投标,但一个供应商只能中一个包段。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2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9919,13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29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开始时间:2025年09月13日08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地点:供应商使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做完响应文件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可以点击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文件递交按钮即可跳转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标书代写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点00分(**时间)

2、地点: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3、监督部门名称:****财政局 地 址:**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电 话:0713-****067 邮 箱:****@qq.com 4、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cn/#/home)》上发布。 5、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9919,027-****0911。标书代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漕河镇漕河一路28号

联系方式:138****9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漕河镇漕河四路上王楼三小区一号

联系方式:153****7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153****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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