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受****委托,就灵溪镇龙**公园充电桩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 标项1 |
灵溪镇龙**公园充电桩安装工程 |
批 |
1 |
755032 |
详见采购需求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
2、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的发布:
1、时间:/至2025年9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邮箱:****@qq.com)
3、购买地点:苍**灵溪镇上江小区1-6幢3单元202室
4、标书售价(元):每本 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六、投标地点:****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苍**灵溪镇**大道981-985号18楼)
七、开标时间:2025年9月22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苍**灵溪镇**大道981-985号18楼)
八、保证金(元):根据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报名登记表;b、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c、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d、供应商企业简介及售后服务介绍;e、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4. 本次国企采购项目按《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77-****7970
地址:苍**灵溪镇玉苍路163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7-****5966,195****9011
地址:苍**灵溪镇上江小区1-6幢3单元202室
3、****管理部门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苍**灵溪镇**大道城投大厦19楼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7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