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能源数字技术应用促进中心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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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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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促进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2025年9月9日****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中心东馆

联系人:游先生

电 话:0593-****180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东侨大道6******)4栋2层2-E

联系人: 小黄

电 话: 188****0992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新****促进中心项目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6160 元

质量:满足招标人技术和服务要求,并通过发改及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

工期: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需提供不少于1套(物联网安装调试员实训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实验平台、边缘智能应用实验平台、智能分拣机器人实验平台)主要产品进行交付,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各系统能正常试运行,达到初步验收合格;初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按规定进行试运行并完成系统测试及安全测评工作,达到进入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时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制定项目竣工验收的书面申请和验收方案。如果验收不合格,招标人可重新确定验收的时间,在重新验收前,中标人负责继续免费对项目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在招标人确定的期限内达到验收标准,其验收过程和方式不变。各阶段时间节点及交付时间每延迟一天,中标人需支付招标人违约金15万元/天(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招标人原因等特殊情况,导致交付时间延误的,交付时间予以顺延。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无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陈守勇、李燕婷、林斌斌、郑希、林领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97.76分,******公司74.76分,******公司74.11分,******公司72.27分,******公司分。3、第一中标候选人:****4、中标人:****,中标金额****6160元。5、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6、监督机构名称:****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办公地址:****开发区福宁北路66****中心大楼513 联系电话:0593-****592。

十、公示时间

2025年9月9日 至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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