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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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区雄州片区排涝系统完善工程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区雄州片区排涝系统完善工程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区雄州片区排涝系统完善工程工程总承包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9月09日 18: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指定某一品牌会显著限制供应商范围,排除生产其他品牌的潜在供应商,从而违背了这一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其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品牌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指定品牌市场价格虚高,影响正常投标报价。是否取消指定材料品牌
回复:招标文件中为推荐品牌,非指定品牌,从工程质量角度考虑进行品牌推荐不存在排斥其他投标人的情况。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5日 09:0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025-****483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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