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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6MAC1XJQM76 | 建设单位法人:陈光勇 |
| 陈光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牛泉镇八里沟村北 |
| ****智能恒温泳池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7-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牛泉镇八里沟村北 |
| 经度:117.57019 纬度: 36.178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05 |
| **区环报告表〔2023〕05050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6MAC1XJQM76001X |
| 2025-06-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 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MAC1XJQM-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16MAC1XJQM7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MA3P2CUA-1 | 竣工时间:2025-05-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085BUaE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智能恒温泳池生产项目位于**市**区牛泉镇八里沟村北,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地面积11500平方米。购置吸塑成型机、喷枪、切边机、翻转机、数控钢材切割机、数控木材断料机、木工台机、数控切管机、电流电压检测仪等设备24台(套),建设泳池生产线2条。以亚克力板材、不饱和树脂、玻璃纤维、钢材等为原材料,经吸塑成型、铺毡加固、发泡、切边、组装、测试、包装等工序,年产智能泳池、智能小池4500台。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总投资 10000万元,环保投资70万元。共建设智能泳池生产线1条,智能小池生产线1条。主要设备有吸塑成型机2台、喷枪3台、切边机1套、翻转机3套、空气压缩机2套、激光焊机1套、数控钢材切割机1套、数控木材断料机1套、木工台机2套、数控切管机2套、手电钻10台、开孔器12台、传动流水线1套、普通焊机2套、二保焊机1套、切割焊机1套、真空泵站1套;主要原料有亚克力板材、不饱和树脂、玻璃纤维、钢材、木材、聚氨酯发泡胶、塑料管、固化剂、滑石粉、焊丝、配件(喷头、水管、电器)、氩气、二氧化碳等;主要工序有吸塑成型、铺毡、发泡、切边、开孔磨孔、装配、下料、焊接、安装框架、装水测试;年产智能泳池1500台、智能小池3000台。 |
| 为节省生产时间,增加翻转机、手电钻、开孔器、二保焊机等生产设备数量,均为辅助设备,不影响产能。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吸塑成型、铺毡、保温层发泡、切边、开孔/磨孔、装配、下料、焊接、安装框架、装水测试、底盘/裙边安装、清洁、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吸塑成型、铺毡、保温层发泡、切边、开孔/磨孔、装配、下料、焊接、安装框架、装水测试、底盘/裙边安装、清洁、包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做好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在运营期要加强各工序和生产运行管理,各类废气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处理处置,确保项目运营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吸塑工序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铺毡工序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苯乙烯、2-丁酮的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发泡工序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木材/钢材下料、磨孔工序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胶粘工序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2-丁酮、丙酮的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须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限值要求;有组织苯乙烯、2-丁酮、丙酮排放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2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点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点浓度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3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苯乙烯、2-丁酮、丙酮排放监控点浓度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限值要求。 2.做好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测试废水经石英砂罐过滤后回用;生活****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生活污水回用水质须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限值要求。 3.做好噪声的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时封闭车间、合理布局、并采用基础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石英砂委托厂家处置;废原料桶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废树脂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有组织废气: ①吸塑有机废气采用管道直连收集,同铺毡(喷涂)工序共用一套处理设施,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②铺毡过程在密闭空间内进行,铺毡工序分喷涂和敷纤两个生产工序,铺毡工序负压收集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敷纤工序负压收集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③发泡过程在密闭空间内进行,负压收集,同胶粘共用一套处理设施,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④木材/钢材下料、磨孔粉尘采用水喷淋+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⑤胶粘过程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005排放。 2.无组织废气: ①焊接烟尘采用移动焊接烟尘收集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②集气罩未收集的废气通过密闭车间,及时清扫地面,减少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限值要求;有组织苯乙烯、2-丁酮、丙酮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2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3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苯乙烯、2-丁酮、丙酮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限值要求。 项目产品测试废水经石英砂缸过滤回用;生活****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回用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限值要求。 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障正常运转,能够降低噪声影响。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石英砂、除尘灰、废布袋、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树脂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边角料、废石英砂委托供货厂家回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废原料桶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废树脂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清运处置,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验收监测期间,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版)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为优化车间生产布局,节省投资。吸塑废气和铺毡(喷涂)废气共用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铺毡废气设有两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涂工序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敷纤工序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木材/钢材下料、磨孔粉尘采用水喷淋+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发泡废气、胶粘废气共用一台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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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处理站 | 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无量纲)范围为:8.0-8.2、BOD检测浓度日均最大值为4.4、氨氮检测浓度日均最大值为0.9、色度<2、全盐量浓度检测日均最大值为913 |
| 1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VOCs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II时段要求,其中有机特征污染物苯乙烯、丙酮、2-丁酮、四氢呋喃、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脂、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有组织排放浓度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 要求 | 建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①吸塑有机废气采用管道直连收集,同铺毡(纤喷涂)工序共用一套处理设施,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②铺毡过程在密闭空间内进行,铺毡工序分喷涂和敷两个生产工序,铺毡工序负压收集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敷纤工序负压收集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③发泡过程在密闭空间内进行,负压收集,同胶粘共用一套处理设施,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④胶粘过程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005排放。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限值要求;有组织苯乙烯、2-丁酮、丙酮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2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3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苯乙烯、2-丁酮、丙酮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限值要求。 | |
| 2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 建设布袋除尘器 | 木材/钢材下料、磨孔粉尘采用水喷淋+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
| 1 |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安装设备减振垫、隔声门窗,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
| 1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有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除尘灰、废布袋、废石英砂、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有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树脂渣、废润滑油、废油桶。 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除尘灰、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石英砂委托厂家处置; 废原料桶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废树脂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石英砂、除尘灰、废布袋、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树脂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边角料、废石英砂委托供货厂家回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废原料桶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废树脂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清运处置,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验收监测期间,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版)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1 | 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辩识管理。加强环境风险的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制定防范污染措施的应急预案。污染治理设施出现故障或出现异常排污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 |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370116-2025-081-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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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