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国土**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员会批准,****拟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亩) |
规划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参 考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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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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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2025-G11号 |
安巢经开区**大道与成芳路交叉口东南侧 |
21.38 |
工业 |
≥1.2 |
≥40% |
<10% |
50 |
240万元 |
10.5万元/亩 |
备注: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供应条件
1、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
2、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年税收不得低于20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不足部分由竞得人以现金方式补齐,****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3、该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用途。
4、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5、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6、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7、项目规划、建设、生产、运营需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管委会和环保部门依法处置。
8、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9、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办事处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10、该地块地上建筑物一并出让,起始价969.3542万元。竞得人负责对保留建筑物的质量、安全进行鉴定,如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由竞得人自行采取除险加固等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地块说明: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具体指标按照《**市“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标准执行,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10日内,须在与自然**和规划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并同时做出环保、节能、规划、气象安全备案、消防、水利、人防、工程建设承诺书,逾期签订的,则视为违约,无权要求退还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公司、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竞买登记
竞买人可于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30日至****开发利用科领取挂牌出让资料(工作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上午11:30(以保证金实际到帐为准)。标书代写
五、挂牌时间、地点
1、本次公告地块现场挂牌起始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上午9:00至2025年10月20日下午17: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本次公告地块现场挂牌地点:****交易中心。
3、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出让竞买报价单》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地址:**市**路436号 (**路与环城路**东北角)。
联 系 人:张玉凤 王亚岚
联系电话:0551—****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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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