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使用权拍卖公告
我中心委托****,定于2025年9月17日9:00时在**市**县都城镇二环西路45****中心三楼左侧会议室,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租赁使用权5年:
1、**县都城镇**路230****商铺一:
钢混十三层结构,商铺面积约80平方米,空置。评估费800元。
参考价:1200元/月租金,保证金:3600元。
2、**县都城镇**路230****商铺二:
钢混十三层结构,商铺面积约166平方米,空置。评估费1150元。
参考价:2200元/月租金,保证金6600元。
3、******房管局****商铺:
钢混七层结构,商铺面积约34平方米,空置。评估费600元。
参考价:750元/月租金,保证金2200元。
4、**县都城镇**路160号:
砖钢二层结构,商铺面积约4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8平方米,原租户:区法强,空置。评估费1600元。
参考价:4320元/月租金,保证金1.3万元。
特别约定:
1.租赁期限:5年,拍卖租赁成交后以租赁人与承租人签订合同为准,租期内租金不升浮。新承租人给予一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收取租金。
2.租赁用途:商业。****网吧、游戏机室、产生大噪音,易燃易爆、化工及污染环境的行业。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房屋财产保险,有关手续到****公司代理,保险费由承租人负责承担,保险单必须注明租赁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3.原租户在同等价格具有优先租赁权(原租户参与竞拍原租赁标的享有优先权,****商铺则无优先权)。
4.拍卖成交后5日内承租人须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付租赁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计算方式为拍卖成交价月租金的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和1000元水、电押金,租赁期满后收款人不计利息退还承租人。
5.本次评估费由新的承租人承担,详见各标的。评估费由拍卖人代收代支。
6.拍卖租赁成交后承租人按租赁年限成交总价的(含递增)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即(成交价/月/年×租赁年限含递增)×5%=拍卖佣金额,拍卖当日起3日内缴清,逾期按违约处理。
7.租金收缴方式及其它事项按拍卖标的清单、特别约定、拍卖规则、租赁合同约定执行。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有意者,于9月16日17:00前将保证金转账至我司账户。户名:****;账号:8002 0000 0135 43727;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备注用途: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勿现金存入)。
个人持身份证;组织机构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原件、转账单、公章、复印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9月15、16日看标及展示合同样本。
资料索取查看地址:
1.****政府门户网站
2.****办公室
3.**市**区**西路83号三楼0766-****226,136****4412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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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