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门外社区南低干渠生态公园建设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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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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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社区南低干渠生态公园建设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08:38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9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晶晶
项目联系电话 0595-****5666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池店镇凤池西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5-****2690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嘉华路1号金龙壹号7幢2单元256、257、258、25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5-****566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社区南低干渠生态公园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评分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修改

更正内容:

更正1:

原技术部分评分项目7、8: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7、项目负责人

5.00

7.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要求”的基础上,具有高级或以上园林绿化专业职称的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8、项目技术负责人

5.00

8.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要求”的基础上,具有高级或以上园林绿化专业职称的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7、项目负责人

5.00

7.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要求”的基础上,具有高级或以上园林绿化专业职称的得5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8、项目技术负责人

5.00

8.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要求”的基础上,具有高级或以上园林绿化专业职称的得5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更正2:

原商务部分评分项目1、6: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1、技术人员

3.00

1.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要求”的基础上,“岗位人员”具有中级或以上园林绿化专业职称的,每配备1人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6、工程保修期

3.00

6.供应商承诺工程保修期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年)的基础上,每**一年得1.5分,满分3分【**时间不足一年不计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1、技术人员

3.00

1.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的“岗位人员”具有中级或以上园林绿化专业职称的,每配备1人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在岗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岗证明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所属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标书代写

6、工程保修期

3.00

6.供应商承诺工程保修期(不含苗木养护期)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一年得1.5分,满分3分【**时间不足一年不计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更正3: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其他商务要求:14、违约责任 (3):

(3)签订合同后,成交人未按合同规定交付的(即完工验收合格并达到送电条件);成交人对采购标的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按10000元/天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成交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成交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更正为:

(3)签订合同后,成交人未按合同规定交付的(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成交人对采购标的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按10000元/天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成交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成交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池店镇凤池西路1号

联系方式:0595-****2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嘉华路1号金龙壹号7幢2单元256、257、258、259室

联系方式:0595-****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晶晶

电话:0595-****5666

****

2025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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