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蕴县可可托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修复(可可苏里湖岸线环境整治)项目-可可托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保护修复(可可苏里湖岸线环境整治)项目-可可托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年9月9日,****人民政府根据****保护修复(可可苏里湖岸线环境整治)项目-可可托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召开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验收单位、相关技术专家及建设单位的代表(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专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以及验收调查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检查核实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查了有关资料,经验收组充分讨论评议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吐尔洪乡可可托海国家湿地公园,湿地恢复绿化地理坐标为北纬47°01′16"-47°01′18",东经89°45′41"-89°45′51",管护通道起点坐标为北纬47°01′56",东经89°45′17",拐点坐标为北纬47°02′06",东经89°46′04",终点坐标为北纬47°01′51",东经89°46′27"。

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退湿岸线修复人工种植16.67万m2及附属设施,**2600m管护通道。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人民政府2019年5月委托****编制了《****保护修复(可可苏里湖岸线环境整治)项目-可可托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2019年7月15****生态环境局****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富环审字〔2019〕25号)

3、2019年8月1日项目开工建设,2020年5月1日,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基本建设完成,工程进入后续调试运行阶段。

4、2024年4月,项目已正常运营,建设单位委托**曜恒****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阶段设计投资估算为226.78万元,其中用于环保建设的投资为4.5万元,环保投资与工程投资比例为1.98%。

项目实际投资为226.78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6.5万元,环保投资与工程投资比例为2.87%。

(四)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内容为****保护修复(可可苏里湖岸线环境整治)项目-可可托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其验收范围属于《****保护修复(可可苏里湖岸线环境整治)项目-可可托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述内容范畴,符合验收的原则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施工阶段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施工用地,划定了施工道路,施工过程未发生生态破坏施工,施工结束后积极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严格落实施工红线制度,粉料堆场严格覆盖,场地定期洒扫,覆土堆场设置了防尘网。运输车辆全过程严格限制行驶速度,运输过程车辆封闭。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未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施肥。施工过程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错峰使用并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位置,部分地段设置了围挡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填埋场卫生填埋。项目建设后,在项目区及周边积极开展生态恢复工作,目前项目区人工种植的植被生长情况良好,项目区的生物多样性得以保持,未发生大规模的水土流失。

四、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检测

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产生。

五、验收结论

****保护修复(可可苏里湖岸线环境整治)项目-可可托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落实了《****保护修复(可可苏里湖岸线环境整治)项目-可可托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目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较好的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满足达到排放要求,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保护修复(可可苏里湖岸线环境整治)项目-可可托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恢复植被管理工作,保障生态恢复措施长期稳定。

2、由于生态恢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植被恢复也是一个长期工作,建议持续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长:

验收成员:

下载下载下载

八、验收人员信息

****保护修复(可可苏里湖岸线环境整治)项目-可可托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

姓名

单位

职务

签名

组长

塔斯●斯拉木汗

****人民政府

负责人

组员

肖巍

****研究院****公司

工程师

下载

**汇翔达****公司

总经理/工程师

下载

翠翠

****设计院****公司

工程师

下载

2025年9月9日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