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市明芳置****公司申请变更****宗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宗地位于**区玉塘街道田寮路与规划田恒路交汇处西南侧,宗地面积为25967.1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12025YG****581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1.用地单位由“**市****公司”变更为“**市****公司、**市明芳置****公司”。
2.其余未尽内容仅保留原许可的规划设计条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9月6日至2025年9月15日(10个自然日)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局网站
http://pnr.****.cn/
2.****网站
http://pnr.****.cn/gm/
(二)实地
1.****
地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办事处
地址:**市**区警民路10号
3.调整地块现场
地址:**市**区玉塘街道田寮路与规划田恒路交汇处西南侧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404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6883
附件: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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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