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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的文件规定,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予以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024年1-12月份,我市共有11名就业困难人员和1名高校毕业生申请初次创业社保补贴,涉及资金144090.86元;现按照资金申请程序,对拟申请初次创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5年 9月10日至2025年9月 12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315-****520
地址:****
附件:2025年1-12月份初次创业社保补贴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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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