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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2025YG****518
穗规划**地证〔2025〕6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局 | |
| 日 期 | 2025-09-09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 |
| 建设项目名称 | 天思智博园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0818071 |
| 用地性质 | 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二类工业用地 |
| 用地位置 | **市**区工业大道以南、 红棉大道以东 |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地表总面积:壹万玖仟陆佰肆拾壹点捌肆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9641.84平方米。) |
| 建设规模 | ≤78567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条件按穗规划**业务函〔2025〕16号的控制要求执行,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按穗规划**业务函〔2025〕16号的控制要求执行。本证依据《**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业务函〔2025〕16号)、《****公司**工厂乘用车产能(60万辆)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0〕813号)、《同意用地结案书》(穗国土用结字〔2011〕第87号)、《****基地五宗地块收地补偿协议》(花土合字〔2024〕储-其他-018号)、《******厅关于**市**区2016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7〕248号)、《同意用地结案书》(穗国土规划用结字〔2018〕1号)、《G11-QCC05地块收地补偿协议》(花土合字〔2024〕储-其他-25号)、《成交确认书》(**公资交(土地)字【2025】第08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核发。 | |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 |
| 项目名称 | 天思智博园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0818071 |
| ****机关 | ****政府 |
| 批准用地文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
| 用地位置 | **市**区工业大道以南、 红棉大道以东 |
| 用地面积 | 地表总面积:壹万玖仟陆佰肆拾壹点捌肆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9641.84平方米。) |
| 土地用途 | 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
| 建设规模 | ≤78567 |
| 土地取得方式 | 挂牌出让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条件按穗规划**业务函〔2025〕16号的控制要求执行,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按穗规划**业务函〔2025〕16号的控制要求执行。本证依据《**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业务函〔2025〕16号)、《****公司**工厂乘用车产能(60万辆)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0〕813号)、《同意用地结案书》(穗国土用结字〔2011〕第87号)、《****基地五宗地块收地补偿协议》(花土合字〔2024〕储-其他-018号)、《******厅关于**市**区2016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7〕248号)、《同意用地结案书》(穗国土规划用结字〔2018〕1号)、《G11-QCC05地块收地补偿协议》(花土合字〔2024〕储-其他-25号)、《成交确认书》(**公资交(土地)字【2025】第08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核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