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陈溪村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
| 建设地点 | 樟市镇、洋市镇 |
| 建设单位 | **** |
| 复核后报告表 | |
| 项目概况 | 龙源****陈溪村150MW光伏发电项目2023年2月28日取得环评批复(郴环桂分评〔2023〕1号),因光伏用地政策调整,原选址油茶林已不能满足光伏用地要求,公司拟对项目位置进行调整,同时将项目名称变更为“**县陈溪村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变动后工程建设内容:总投资8615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5.2万元),建设地点为樟市镇、洋市镇,规划装机容量(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50MW,共安装585Wp/615Wp双面双玻光伏组件335946块,实际装机容量(直流侧装机容量)191.48MWp,光伏区占地约为3271.12亩。配套工程包括组件支架安装及基础、检修道路等内容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合理设置砂石装卸、堆放、拌和等施工场地,合理布置施工材料堆场,采取运输车辆密闭、优化运输路线、施工便道及场地及时洒水等抑尘措施,有效控制大气环境影响。 2、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光伏阵区电池板组件清洗废水用于光伏场区植物灌溉。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筑垃圾按照要求妥善处置,禁止随意倾倒;废旧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等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依托陈溪村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贮存间、危险固废贮存间须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贮存及管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采用临时隔声防护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噪声影响。 5、落实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施工期限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临时用地,避免在雨季施工。施工期结束后恢复临时占地原有面貌,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相结合控制水土流失。项目运营期满后,对生产区设备全部拆除并实施生态治理恢复工程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