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康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审批公示

审批
湖南-郴州-桂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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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项目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9 15:15

项目名称

****仓储项目

建设地点

**县鹿峰街道子龙村雷达岭

建设单位

****

复核后报告表

修改稿****仓储项目-9.9.doc

项目概况

****位于**县鹿峰街道子龙村雷达岭,拟建设仓储项目,主要贮存煤、焦粒、硫铁矿、锌精矿、锌精矿、铅精矿、硫精矿、水渣、次氧化锌、铁矿渣等,最大仓储量3.7万t,年转运量22.4万t,项目不仓储危险废物,不进行物料破碎,总占地面积20000平米,利用原有厂房场地进行建设,主要建设仓库,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除尘和篷布覆盖、设置围防护栏等,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所有物料堆存在原料棚内,不得露天堆放;原料装卸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对原料装卸、堆场等环节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采取地面硬化、减少卸料落差、喷雾抑尘、定期清扫设备等措施,尽量减少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厨房油烟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的要求。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和处置。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减量排放。沉淀池底泥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油桶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贮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固废贮存间、危险固废贮存间须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贮存及管理。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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