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莲塘水库清淤工程项目审批公示

审批
湖南-郴州-桂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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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清淤工程项目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9 15:26

项目名称

****水库清淤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莲塘水库

建设单位

****

复核后报告表

修改版-****水库清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docx

项目概况

莲塘水库淤积较重,****政府****水库清****集团有限公司为业主按程序实施,****公司****为建设单位。****水库库尾淤积严重的区域进行清淤,清淤面积为175700m2,依库岸呈北东-南西向分布,淤泥平均厚度3.02m,工程清淤量共计71.49万m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强度,减少施工占地面积。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减少水体扰动,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要求。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开展生态跟踪监测,落实生态恢复相关措施。

2、加强水污染防治。船舶含油废水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不外排;清淤物砂砾清洗废水、清淤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不外排;严禁污染****水库。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工地扬尘污染,施工中落实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道路定期洒水、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项目清淤的淤泥应及时清运,其临时处置场地及清淤时须采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轻恶臭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4、加强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施工范围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期区域边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噪声限值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清淤淤泥外运**市渣土场处置。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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