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瑞远拍卖有限公司吉安县公安局拟处置(罚没)涉敦厚镇禾溪村堆矿区堆放建筑用石料一批拍卖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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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拟处置(罚没)涉敦厚镇禾溪村堆**堆放建筑用石料一批拍卖公告(第二次)
公告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10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5-09-18 09:30

预展地点:标的存放现场

预展时间:2025-09-10~2025-09-17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9月18日上午09时30分点在中拍平台以纯网络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打开中拍平台首页(网址:https://paimai.****.cn/),点击【拍卖企业】后,在搜索栏输入【****】查找本场拍卖会,点击进入(或手机“中拍平台”APP)拍卖以下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见拍卖资料):

一、标的物及起拍价:

******局拟处置(罚没)涉敦厚镇禾溪村堆**堆放建筑用石料一批,标的位于**省**市****村委会禾溪村,距**县城约7.8公里,大广高速约2.0公里,交通便利。经请专业机构鉴定、测量约44766吨(17906m3),其中泥量约4566吨、砂量约10475吨、砾石量约29724吨(具体信息及数据以调查报告为准,报告仅供参考,标的交付以现状为准)。起拍价35.8128万元,竞买保证金:7.5万元。竞价阶梯为1000元。

二、预展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17时止

三、预展及报名地点:标的存放现场

四、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17时止

五、买受方需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当日。标书代写

六、竞买须知:

1.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皆视为知悉本规则告知的所有内容,自愿接受本规则约束,同意按本规则解决可能存在的争议。竞买人须按自己的需求对拍卖标的物、本规则及其他拍卖资料进行充分了解、查看、咨询,对其有异议,应在参加拍卖会前提出。对成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的参加本次网络竞拍的竞买人,视其为无异议,且认可该标的起拍价,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2.任何进入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拍卖大厅参与竞买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认定已仔细阅读此《网络拍卖规则》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竞买人应对竞买账号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买账号及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在公告期内,须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一切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未事先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负全部责任。

4.标的成交后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处置标的物。标的物交接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须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标的物交接和安全作业,交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果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其他事故,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标的物交割、清运等环节按照转让方具体要求执行。

5.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凡涉及标的物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清运、危险废物处理等一切费用及安全、环保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成交后,须确保标的物存储地点临近的设备设施、房屋建筑物等不受损害,若发生侵害转让方权益的,转让方有权要求买受人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

7.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签署《电子竞买笔录》和《竞买成交确认书》并同时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办理完所有手续并付清所有款项后,交易双方须在3天内签订《移交合同》。

成交款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局

账号:172********0009877

开户行:****银行

备注:执收单位:******局

8.转让标的需在拍卖成交后60个日历天内全部运走,如未运走产生的后果由受让人自行承担。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转让方应配合受让人运走标的物,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数量、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如买受人不按规定时限向委托方交纳成交货款,****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时限与委托人签订合同,不按委托人规定时限将货物清运完毕,标的成交后不得以市场价值的波动以及标的的瑕疵程度挑拣为由拒绝拉货,否则将视为违约,买受人将无权取得拍卖成交标的,我公司将全额扣除买受人保证金。

10.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拍租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租资料的记载、口头介绍、网站、图录宣传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仅供竞租人参考,不作为拍卖人对拍品做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我公司对拍卖标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1.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一次性支付成交总金额5%拍卖佣金,并向中拍平台支付0.15%的平台软件使用费。此次标的委托方不开具增值税发票。

七、保证金缴纳方式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号:

账户:211********0006165

户 名:****

开户行:****公司**支行

八、联系电话

1、委托方:186****7838吴先生

2、****:156****7999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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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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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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