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林瑜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松)新府告字〔2025〕第078315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向林瑜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公告
向林瑜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公告


林瑜(莘松路1155弄510号业主):

你于2025年07月07日被发现在**市**区新桥镇莘松路1155弄510****花园东南角建有一处木质构筑物,面积为7.5平方米。因通过《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权利义务告知书》(****)



****

2025年9月10日

《权利义务告知书》(****).png">下载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