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9月15日
一、 评标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9月9日举行开、评标会议,经招标人确认,现公示如下:
1) 评标情况
****委员会共由5名专家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参加本项目的4家投标人:**市****公司、******公司、****、****公司完成了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价格评审。该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 “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有3家或以上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1****一中标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2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3名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的规定,推荐********一中标候选人,****公司为该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市****公司为该项目第三中标候选人。
2) 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不含税投标报价:详见《附件》
含税投标报价:详见《附件》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4个月或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累计结算的含税金额达到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人民币253.4157万元)后止,以先到者为准。
综合得分排名:1
第二中标候选人(备选):****公司(备选)
不含税投标报价:详见《附件》
含税投标报价:详见《附件》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4个月或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累计结算的含税金额达到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人民币253.4157万元)后止,以先到者为准。
综合得分排名:2
第三中标候选人(备选):**市****公司(备选)
不含税投标报价:详见《附件》
含税投标报价:详见《附件》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4个月或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累计结算的含税金额达到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人民币253.4157万元)后止,以先到者为准。
综合得分排名:3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予以公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5日。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则不予受理。
三、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审计部。
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东裕路93****中心8座12层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760-****3158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 系 人:吴依钿/戴思华
电 话:020-****1688-142/113
电子邮箱:****@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