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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补齐全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发展帮扶产业促进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增收,根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办事处****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委统战部等单位共同审核意见,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县2025年度第二批衔接乡村**项目的批复下达给你们,****办事处)按照批复意见,抓紧时间履行项目实施程序和公告公示程序,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实施,确保所有项目在2025年8月1日前开工、11月底前竣工,12月完成验收和档案完善;请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委统战部、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齐心协力将项目组织实施好,充分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农业农村局
监督举报电话 : 12317; 0793-760686
电子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新村席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