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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公司
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公司60万吨/年矿井减量重组项目(**煤业先期开采区)取水工程或设施自主验收的申请》(榆永煤字﹝2025﹞7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技术评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23﹞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公司60万吨/年矿井减量重组项目(**煤业先期开采区)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批(水审)准字〔2025〕40号)和你单位《********公司60万吨/年矿井减量重组项目(**煤业先期开采区)取水工程或设施自主验收承诺书》,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该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职工生活非饮用水取水水源为该矿深度处理后的矿坑水,职工生活饮用水取水水源为**市水务****公司旗下控股的****公司北山水源地自来水(水车拉运供给)。批复总取水量13.7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1.2万m3/a,生活取水量2.5万m3/a(生活非饮用水2.0万m3/a、生活饮用水0.5万m3/a)。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水利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60万吨/年矿井减量重组项目(**煤业先期开采区)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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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水利局,****水利局、****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