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7-****592
通讯地址:****中心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342600
| 项目名称: | ****水稳拌和站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位于**省****工业园,地理坐标:东经114°46′29.356″,北纬25°32′47.225″,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租赁**县****公司厂房、建筑垃圾**化利用生产线,建设水泥稳定土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筑垃圾**化利用生产工艺流程为建筑垃圾、河石河沙→进料机构→棒条给料机→一级破碎→储料仓→人工分选→二、三级破碎→二、三级筛分→骨料清洗→脱水→细骨料,水泥稳定土生产工艺流程为水泥、粗细骨料→计量输送→搅拌→稳定土产品,建成后年生产64万吨承载力和耐久性的水泥稳定碎石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骨料清洗废水通过压滤机压滤后回用于生产,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自流或泵入洗车池循环使用,初期雨水收集后通过水泵等设施抽取回用于骨料清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工业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卸料粉尘(2#)、厂内堆场扬尘、临时堆场扬尘、给料粉尘、装卸粉尘(1#)、运输粉尘通过喷雾除尘处理后排放,破碎筛分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搅拌系统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水泥筒仓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渣土、泥饼、沉淀池沉渣、除尘器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其他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铁、废塑料、废电线、废木材、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定期转运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机械噪声,通过隔声、降噪、合理布置厂区位置等措施处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原则的要求,对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对可能造成污染的区域地面基础采取防渗处理,阻止污染物下渗进入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你公司应应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加强生产过程、运输过程、贮存过程、末端处置过程风险防范,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依照相应要求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七)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区外50m范围内,不****学校、医院、居民区等对环境要求较高的环境敏感点。 (八)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 |